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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〇一室无一人》卷四 小窥不及大馈,奚以享温泉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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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辩:此地有罪三百说(3) (6 / 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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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差不多。」
「有道理!那,我们现在知道些什麽呢?」
「我们现在……」
啊。
有点尴尬。
我挠头苦思一阵:「辩论社是因为非正常事件,突发X解散?」
「这个刚才已经说过了。」
「那——这起事件和团委会,学生会,还有校园治理委员会有关?」
「这个甚至彻底绕回来了哟。」司玖的表情更显不屑。
「啊啊……」
原来到了最後,除了这个引发问题的社刊本身,我们的手上甚至连一个靠谱的推理素材都没有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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